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青川县地处四川盆地北部边缘,白龙江下游,川、甘、陕三省结合部,位于东经104°36′—-105°38′,北纬32°12′—-32°56′,处于中西部交接地带。周围与陕西省宁强县、甘肃省文县、武都区,四川省江油市、平武县,广元市市中区、朝天区、剑阁县等八县(区)相邻,素有“鸡鸣三省”、“金三角”之称。全县幅员面积3271平方公里,约490万亩,总人口25万人,其中:农业人口22万人。辖9镇28乡,271个行政村,1952个农业合作社。总人口中,汉族占98%,有汉、回、藏、壮、朝鲜等9个民族,其中回族乡两个。